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科大人[2010]45号)精神,特将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学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
组 长:刘华才 孔建益
副组长:顾 杰
成 员:杨 震 孙国胜 马季骅 陈奎生 倪红卫
吴怀宇 沈季伟 汪 达 彭代祥 郑丹凤
程光文 柯昌明 刘 静 钟 磊 苏芳勇
幸福堂 刘时新 陈 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 学校成立相关岗位设置工作委员会,分别负责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申请材料复核、推荐评审等工作。工作委员会在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岗位的聘用条件和职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类申报人员的资格初审、推荐岗位聘用人选等具体工作。
二、实施对象
首次聘用的实施对象为:学校现有在册的教职工。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 申报有关说明:
1、所有具有正高职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本次竞聘均申报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申报待上级相关政策出台后,再组织实施。
2、申报管理、工勤岗位及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层级最低等级(即申报专业技术四、七、十、十二、十三级)的人员,只需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教职工岗位申请表》(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交所在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3、申报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即申报专业技术五、六、八、九、十一级)的人员(含2006年7月1日工资套改后退休的申请晋升岗位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填写《申请表》外,还需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附成果原件)(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交所在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对申报晋升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提出建议意见)。
4、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师岗位人员的材料交学生工作处。
5、2006年7月1日工资套改后退休不申请晋升岗位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填写相关表格,享受原待遇。
6、各单位需要向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各岗位人员的申请表、各类汇总表(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和岗位聘用总结材料(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稿)。总结材料需要说明聘用程序、办法、公示情况(含是否有无异议以及异议的处理情况等)、聘用结果的数据汇总等。
四、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 按照“制度先行入轨”的原则精神,本次岗位竞聘各单位人员原则上不作调整和异动。
(二) 2006年7月1日后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申请晋升岗位等级者,不占所在单位(系列)职数,他们的申报晋升工作由原所在单位负责,晋升后比照在职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相应职级的岗位等级,重新核定退休费。
(三) 长期病休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人员不参加岗位申请,继续保留现有待遇;不在岗的人员如符合条件,可参加首次岗位设置。
(四) 成果统计时限: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中的业绩成果为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累计成果,累计成果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任职年限计算:职务的任职起算时间以聘用时间为准,其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
(五) 岗位申报问题
1、应聘教师系列岗位的,按学科归属学院进行申报。应聘其他岗位的,在本单位进行申报。
2、所有人员在岗位申请时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能兼报,也不能二次申报。对于因指标不够而未能竞聘到高一级岗位的人员,将其自动纳入下一级岗位参加竞聘。
3、在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但还未转评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本次申报教师岗位。根据本人现在的专业技术职称对应教师系列同级职称,按照教师系列聘用条件申报,享受同职级教师待遇。给予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应转评对应的教师系列职称。过渡期结束后,如果未转评教师系列相应职称,则按照原专业技术职称最低档执行工资、岗贴等待遇。
(六) 评聘规定
1、需要采取票决制时,学校各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机构召开评议(审)会议时必须有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出席,其评议(审)结果方为有效。对申报人的评议(审)意见,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的方式,赞成票数超过应到成员的二分之一方为通过。
2、学校岗位聘用实行回避制度。各级聘用组织成员与申报人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等,在实施讨论、票决等聘用工作环节时,应当予以回避。
3、各级岗位聘用机构根据授权开展工作,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顺利进行,并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和上级机构的监督。
4、申报人和各部门要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凡需复议、申诉或举报的部门或个人,均需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复议表》或《武汉科技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申(投)诉受理表》(从人事处网页上下载),通过正常的渠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程序进行。
(七) 不参加竞聘或参加竞聘上岗后不按时签订聘用合同及落聘的人员,一律按待岗人员管理(人事代理人员则办理离校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掌握政策,保证竞聘及其他工作顺利进行。
(二) 竞聘期间,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现岗位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工作。
(三) 参与竞聘组织工作的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若违反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四) 受聘人员应按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岗位变动的应做好工作交接手续。
附:1、武汉科技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2、武汉科技大学首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实施阶段流程图
3、武汉科技大学各单位各类岗位职数表
备注:各相关表格见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