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基础教学与化工资源实验楼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1812FJ-58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科技大学基础教学与化工资源实验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科技大学基础教学与化工资源实验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21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科技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资金53.52%,自筹46.48%,招标人为武汉科技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武汉科技大学黄家湖校区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60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58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200平方米(计容),地下建筑面积8665平方米(不计容)。
计划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7139.25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室外工程(不含绿化)、供电、供水等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及其他关于本项目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包括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
标段划分(如果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投标单位近五年(2014年1月10日至2019年 1月 11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总建筑面积在50000㎡及以上公共建筑或建安投资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务(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bidcloud.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2月 21日至2018年12月 25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om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 11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云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9 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901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康乐大厦4楼
邮 编:430080 邮 编:430010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 系 人:李俊、黄清
电 话:027-68862385 电 话:027-8265507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26415531@qq.com 电子邮件:1103542849@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
2018年 12月 20 日
备注: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建设工程项目同城的情况下,注册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担任不超过3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