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学生宿舍项目建设施工工程资审文件澄清通知
招标编号:HBSJ-201710FJ-049003001
致各投标人: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科技大学的委托,对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学生宿舍项目建设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澄清:
一、原资格预审公告中,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校内 。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44579.13平方米。分A、B两地块,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4918平方米,建筑面积14460.84平方米;B地块用地面积10583平方米,建筑面积30118.29平方米。
修改为以下内容:
建设地点: 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武汉科技大学校内 。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44579.13平方米。分A、B两地块,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4918平方米,建筑面积14460.84平方米;A地块范围内的1#宿舍楼层数分别为11F、6F,高度分别为39.9米、21.9米。地上宿舍楼计容建筑面积1273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7.58平方米,景观架空建筑面积1000.96平方米。B地块用地面积10583平方米,建筑面积30118.29平方米。范围内的2#宿舍楼层数分别为10F、5F、2F,高度分别为36.3米、18.3米、7.5米。范围内的3#宿舍楼层数分别为9F、8F,高度为32.7米、29.1米。地上宿舍楼计容建筑面积25240.06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860.56平方米,架空走道建筑面积17.67平方米。详见招标图纸。
二、原资格预审公告中,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中: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总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修改为以下内容: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总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原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资质条件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
项目 经理 资格 | 项目 经理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1人 | |
修改为以下内容:
项目 | 要求 | 备注 |
资质条件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
项目 经理 资格 | 项目 经 武汉科技大学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理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1人 | |
四、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特此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